通化市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942个
时间:2024-12-24 19:18:12 作者:admin
近日,记者从通化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目前,全市共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942个,其中省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46个,省级“百强示范社”3个,拥有社员71232人。
近年来,通化市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对接企业和市场的桥梁,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活力,成为加快通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强化政策支持。通化市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列入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出台《关于扶持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通化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近三年来累计争取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合作社)项目32个、项目资金765万元。
坚持联农带农。注重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联结紧密的优势,鼓励农民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加入合作社,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合作社+农户+特色”模式,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积极发展稻米、林果等特色产业。2023年,通化市合作社经营总收入23025万元,合作社均5.68万元。
拓展服务功能。通化市积极鼓励各类主体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主体”模式开展物资供应、生产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定期组织金融机构面向合作社进行金融需求遍访,帮助解决贷款3000余万元。建立以合作社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1家,开展土地托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直接面向农户的托管服务,吸纳农民流转土地45万亩,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坚持能人带动。充分发挥乡村产业发展“能人”示范引领作用,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提升特色产业生产经营能力等内容,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教学、案例分享和主题研讨等方式,开展耕耘者振兴培训班、高素质农民培训和乡村振兴产业带头人“头雁”项目,参训1500人次。
强化法规宣传。通化市重点以每年7月“农民合作社法律宣传月”为依托,通过印发宣传单、滚动电子屏等方式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宣传,配备相关辅导员59名,实现乡镇、合作社全覆盖。发掘树立一批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的示范性合作社,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在省、市各类媒体刊发相关报道50余篇。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sxyw/202412/t20241220_9013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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