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法治动态第21期——全国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
时间:2021-09-24 08:54:27 作者:admin
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 推进普法有实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农村部组织全国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行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知法守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各地严格履行普法责任制要求,利用多种形式,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结合“北京农业在社区”“北京优农”品牌推介活动,在社区内张贴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挂画,悬挂条幅,利用图片和视频直播的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各单位官方网站以及“北京美丽乡村”“北京农业”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转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海报,发送宣传片。《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已列入市人大2021年立项论证项目,立法工作正在按程序有序推进。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省、市、区农业农村与司法行政部门三级联动,围绕“学党史 办实事 送法进乡村”主题,在太原市小店区刘家堡村举办了乡村振兴促进法进乡村宣传活动,活动现场举行赠书仪式,举办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民法典两场专题讲座,发放普法读物,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省共累计发放《乡村振兴促进法》《民法典》以及农业法、种子法等读本2.3万册,制作发放宣传挂图、海报6000余套,设置宣传展板573块,接受群众法律政策咨询2741件次。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启动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省人大常委会将《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列为今年的立法预备项目,立法工作正在按程序有序推进。举办全省农办系统人员培训班,专题培训乡村振兴促进法,邀请乡村振兴促进法起草工作小组相关人员作专题辅导解读。无锡、徐州、连云港、吴江等地举办“乡村振兴大讲堂”专题培训班,邀请权威专家现场授课。全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共计举办培训班98场次、开辟专栏解读和编写辅导读本70个(次)、制作宣传展板750个、悬挂横幅2547条、发放宣传资料14.95万份、创作宣传短视频和文艺作品18个。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369”大讲堂,面向全厅干部党员举办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宣讲,通过“浙农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相关宣传资料。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三联三送三落实”等活动,举办法律宣讲进乡村大讲堂、文本进农家书屋专题活动,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培训、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片,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新闻客户端、直播平台等渠道,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制作“福建省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视频短片,各地组织相关普法活动。漳平市组织乡镇综合素质高、奉献精神好的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组成“义务宣传小分队”,充分利用下乡检查工作、乡村水果采摘节和文艺下乡等有利时机,到田间地头一对一发放宣传材料。阳镇小分队接地气宣讲,成为南洋茶乡庭院、田间地头的“金话筒”,让普法宣传“动起来、活起来、实起来”。福州市长乐区走进基层宣讲《乡村振兴促进法》,在长乐区文岭镇阜山村,发放法治宣传画册,为村民们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报告会,邀请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作乡村振兴促进法宣讲报告,各市、县负责同志及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会。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以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为宣传重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微博、客户端等信息技术手段,采取组织讲师团、举办培训班、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工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进机关活动,举办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讲座,邀请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长王乐君就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授课。据统计,全省共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各类宣传活动615场次,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培训班198个,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3.6万份,宣传群众103.5万人次。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对标对表乡村振兴促进法,对《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于2021年7月19日提请省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审议。全省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鹤壁市将宣贯工作与农业技术推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濮阳市利用局官网、微信群、微博、LED屏等媒体,开展发放宣传手册、接受现场咨询等活动。三门峡市、平顶山市组织召开《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学习培训会。开封市组织人员下乡宣传,悬挂条幅10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本。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各地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吉首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司法局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零距离”向农民群众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播媒介,多方位多角度持续宣传。湘西自治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农业专家志愿服务,深入开展送技术送法律为民办实事活动,广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惠农政策。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在省人大机关“学习教育讲堂”、省委党校、厅机关、农垦局、农村干部管理学院、农企培训班等地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讲座,共为1000余名党员干部、200余名乡镇党委书记和300余名农企负责人进行宣讲。据统计,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进乡村、进农企、进农场等宣传48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20000余份、粘贴宣传挂图和宣传标语24690余条、购置法律单行本5000余册、制作宣传专栏2631个、播放宣传视频6230余次。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举办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学习辅导讲座,邀请有关专家讲法释义。安排我厅1名工作人员和日喀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1名业务骨干,作为宣传储备师资力量参加部法规司举办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培训班。紧盯农牧民群体,充分利用春耕春播等重要农时活动、节庆文化活动,寓法治宣传教育于生产和生活,广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使农牧民群众充分知晓法律并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践行。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广泛利用甘肃农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适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通知》《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片》等有关资料,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举办“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月”活动,通过摆放展板、现场咨询、印发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下乡宣传,利用新闻客户端、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设置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专题、专栏等方式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共举办《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活动37场次,受众达到5万人,举办专题培训班81余场次,培训基层干部1万余人次。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bmdt/202109/t20210922_6377020.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