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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0 13:15:25 作者:admin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是农业农村部门的法定职责。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特别是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扛起安全责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举措,做好应急准备,将拖拉机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在依法履职尽责的同时,建立健全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及所属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强化拖拉机源头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各项业务工作,夯实农机安全基础。要加强农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上道路拖拉机执法检查,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结合“平安农机”创建,开展“平安农机”合作社建设工作,推行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逐步配齐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推进“乡村农机两员”与“警保两站两员”有机结合。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营造浓厚的重安全、讲安全、懂安全氛围。

  三、加强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管理。农机服务组织是最基层的农业生产服务主体,是农机化生产服务的中坚力量。各地要督促农机服务组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到位)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指导农机服务组织经常召开农机安全会议、举办机手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检查,规范建立农机和驾驶人台账,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和责任落实等制度,不断增强农机服务组织和机手安全意识。对安全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农机服务组织在财政项目实施、“平安农机”合作社认定等工作中予以一票否决。

  四、加快变型拖拉机淘汰清零。变型拖拉机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安全隐患大,引发的交通事故多。各地要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严格执行好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要求,严格存量监管,加快报废进程,确保2024年全省变拖清零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当前,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春耕生产自南向北陆续展开,各地要切实抓好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农村,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主动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努力为全国“两会”召开、春耕生产有序推进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5579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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