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养殖政务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意见征求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4个技术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7-09 12:17:37 作者:admin

  为规范和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我局组织起草了《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寄生虫虫种资源描述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编号规则(征求意见稿)》等4个技术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7月9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电子邮箱:xmjwjch@agri.gov.cn

  传 真:010–5919286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国际合作处(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1.《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寄生虫虫种资源描述规范(征求意见稿)》

   4.《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编号规则(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3年6月5日

  

  附件:

附件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4个技术规范性文件 .doc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syj/202306/t20230609_6429777.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养殖政务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

养殖政务网 yzzw.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0

联系电话:010-57744786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客服QQ: